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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小编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4-01

  澳门·新葡澳京(中国)官方网站三个方面厘定公诉案件起诉书功能在刑事诉讼中,起诉书不能泛指控诉的法律文书,而是仅限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文书,特指公诉案件起诉书。因为,就提起控诉而言,还有其他的法律文书,如刑事自诉状、强制医疗申请书等。起诉书在检察机关的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刑事诉讼法并未对其作出具体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393条也只是对其构造作了列举,尚欠缺功能意义上的定位。如果功能定位不清,就会制约对起诉书构造的深入解析,如对于一些内容要不要写、该怎么写,形不成一致意见,以至于起诉书模板仅能厘定框架,具体而微的操作则让渡给了地方实践和自由裁量。

  在功能意义上,起诉书是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行使起诉权,要求法院对被告人行使审判权的法律文书,是法院对被告人得以行使审判权的依据。起诉书的内容直接关系审判的方向、焦点,也是庭审中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澳门·新葡澳京(中国)官方网站、发表公诉意见、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以及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犯罪进行法庭辩护的基础。

  第一,起诉书是检察机关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正式表达方式,是提起公诉的文书载体。法院作为裁判机关,其开启审理程序认定某人行为的可罚性以及处以刑事制裁不能自行依职权启动,必须通过第三方的申请(控诉),对于公诉案件而言,就是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此所谓“不告不理”原则。与之配套的则是公诉原则和法定原则。公诉原则即检察机关垄断公诉,代表国家行使刑事追究权力,禁止公民个人同态复仇。刑事控诉需要在诉讼的任何阶段依职权进行审查,是程序的前提条件,一旦发现缺乏刑事控诉或起诉书中没有叙明作为审理基础的案件事实,法院就要及时终止程序。对此,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提起公诉由检察院负责;第167条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检察院审查决定。法定原则作为起诉垄断的必要补充,也称为起诉强制澳门新葡萄京。当满足了起诉条件时,检察机关不得依其裁量拒不起诉。为此,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公诉原则和法定原则是控诉原则的一体两面,互为补充,既保障法院保持被动角色,也利于促使检察机关充分行使公诉权。

  从诉讼阶段的角度来看,起诉书意味着整个审前程序的结束,经过对侦查材料的系统化总结和提炼,程序转而进入法院的审理程序,程序主导权也从检察院移至法院。这在理论上称之为诉讼系属澳门·新葡澳京(中国)官方网站。一个被许可的起诉书在审理程序中不得再对行为期间予以拓展、更正,以囊括其他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也随之丧失了不起诉决定权。当然,系属法院并非一成不变,在某种条件下,检察机关也可以撤回起诉,导致程序主导权易手。

  第二澳门新葡萄京,起诉书“确定法院调查和审理的范围”。这也是起诉书的主要功能之一,理论上称之为限定功能。起诉书所描述的被告人实施了某个行为且符合了某个法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就是法院审理程序的对象。所以,重要的不是实体法上抽象的构成要件,而是以构成要件为审查背景具体化的行为事实,即要尽可能地从人、事及法的视角精确诉讼标的的界限,勾勒出诉讼法上的行为,为判决确立对象。一旦检察机关就此表达了追究或控诉的意愿,法院的审理就要受到相应约束。通常,这部分内容被称为起诉要旨。

  第三,起诉书还要保障被告人“知晓被控告的内容,为出庭受审进行辩护做好准备”。这在理论上称之为“讯息功能”。狭义地说,讯息功能主要针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服务于准备辩护。但对于法院来说,它同时也在传达下一步推进诉讼的讯息,了解检察机关对行为事实的法律评估,在通盘考虑侦查结果的基础上落实依法审判的职能作用。虽然讯息功能不能限定审理对象的范围,但是也会起到具体化行为描述的作用。特别是除了对行为事实的叙明,还包括了检察机关对犯罪行为的法律评价。如起诉书常在基本犯罪事实之外,附加行为人的动机澳门新葡萄京、背景,以及侦查卷宗中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这些内容将对量刑产生一定影响,需要被告人和辩护人详加注意。

  作为起诉书的双重属性,讯息功能与限定功能的区分主要体现在起诉书的某些内容缺失时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一般来说,前者可以补正,后者则会导致起诉无效。但并不是说讯息功能相比就不重要,二者只有结合起来才能起到彰显法治和规制诉讼行为的双重效果,既有利于明确审判的客体,也有利于诉讼各方明确起诉要旨,提高诉讼效率,保障诉讼权利。

  司法实践中,一般对于起诉书启动审判的功能尚属共识,但对其限定功能和讯息功能较少关注。据此,就要求在案件事实描述环节,必须达到“与其他犯罪事实不致相混,足以表明其起诉的范围”的程度,即围绕犯罪构成要件达到具体化的目标。只要清楚地叙明了时间、地点、人物、动机、经过、手段、结果,就能够较好地为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提供基础。行为混淆的可能性越大,行为描述就应该更具体。当然,案件经过不是自然意义上的犯罪描述,而要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展开,如意图(目的)、主观认知澳门·新葡澳京(中国)官方网站、客观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联、行为阶段(既、未遂)、行为的单复数(行为竞合还是数罪并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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